株洲铭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株洲铭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株洲铭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天然气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云龙示范区龙头铺镇交通村 |
建设单位 |
株洲铭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株洲市环境保护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拟建工程为对西气东输二线工程提供的原料天然气进行综合利用。工程总占地面积166.9亩,规划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工程占地面积约85.5亩,建设30万Nm3/d天然气预处理、制冷液化装置1套及配套的公辅设施;二期工程占地81.4亩,建设50万Nm3/d天然气预处理、制冷液化装置1套及配套的公辅设施;本项目不含管线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按工程规划终期整体规模建设废水处理站,厂区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后,采用槽车运至白石港污水净化中心深度处理;待项目区域配套市政排水管网建成后,由管网系统接入白石港污水净化中心处理。②天然气净化、制冷剂循环再生、安全阀泄放、终端紧急停产生的工艺废气全部引入火炬系统燃烧后高空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要求;③做好工程噪声污染防治。优化工程设备平面布局,对压缩机、泵类等高噪声源设备采取有效的基础减振、隔声、消声等综合措施,确保场界噪声达标不扰民;④对工程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分类收集处理,其中压缩机更换的废机油、维修车间废油、废水预处理隔油池浮油、含脱除硫化汞的废吸附剂等按国家危废管理的相关要求妥善暂存处置;危废转移应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手续。⑤严格按安评、环评风险评价篇章提出的要求落实各项风险防范措施,制定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发生火灾、泄漏等风险事故及环境风险排放。按报告书核算以生产单元边界为界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 |
公众参与情况 |
环评单位采取网上公示、张贴公示、报纸公示、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并收回个人调查表22份,团体调查表3份。公众调查结果表明,被调查对象对于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