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竹埠港生产区整体搬迁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竹埠港生产区整体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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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竹埠港生产区整体搬迁项目 |
建设地点 |
湘潭锰矿地区 |
建设单位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环科院 |
项目概况 |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66843.43万元,将竹埠港生产区整体搬迁至湘潭锰矿地区,部分利用现有4万吨/年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设备,建设2万吨/年无汞碱锰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1万吨/年锰酸锂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1万吨/年高性能电池专用电解二氧化锰生产线,并新增一条2万吨/年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其中:电解二氧化锰生产基本采用原有“两矿一步浸出+除杂+电解”生产工艺;高纯硫酸锰以金属锰片和硫酸为原料,经反应、除杂、蒸发、结晶、干燥等工序制取。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①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污污分流、节水多用” 原则建设厂区排水及废水分质收集处理系统,外排废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一级标准要求,经专修管道至河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通过牟渠二级渠下游排放。②对工程产生酸性废气、含尘尾气等分别收集处理后有组织排放;锅炉烟气经脱硫除尘脱硝处理后由150米烟囱达标排放;对化合车间、电解车间分别设置400米、200米大气环境防护距离;③工程产生的锰渣、硫化渣送公司已建锰渣制水泥辅料生产线作为原料利用;锅炉灰渣、脱硫石膏外售综合利用;在厂内按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储存、处置场所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01)标准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库;④选用低噪声动力暖通设备,并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设备降噪、绿化隔离等综合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 |
公众参与情况 |
2010年6月和2012年12月建设方对本项目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53份,收回53份,另外征集了11份团体意见,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均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 2013年8月和2014年4月建设方对本项目再次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共发放公众参与调查表35份,收回35份,另外征集了9份团体意见,公众参与调查对象均表示支持本项目建设。 |
其他相关承诺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