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湘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6kt/a铅铋合金电解及5kt/a氧化铋渣综合回收项目变更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郴州湘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6kt/a铅铋合金电解及5kt/a氧化铋渣综合回收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现将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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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湘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6kt/a铅铋合金电解及5kt/a氧化铋渣综合回收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说明 |
建设地点 |
郴州有色金属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郴州湘金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长沙市玺成工程技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维持项目主产品产能不变,对工程部分建设内容进行变更:1、新建6000t/a铅铋合金电解车间,原拟利用的6000t/a铅电解车间生产设施废弃。2、阳极泥熔炼设备合并,取消8t转炉,阳极泥还原和氧化在原环评审批的1台5t转炉内完成。3、取消金电解工序。4、氧化铋渣熔炼设备由1台10m2反射炉变更为8m2和18m2反射炉各1台,氧化铋渣处理能力不变。5、熔铅锅、电铅锅、反射炉、铋精炼锅的能源由直接燃煤变更为煤气发生炉煤气。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项目变更后2台铋反射炉烟气分别经表面冷却+布袋除尘器处理,与转炉烟气一起经碱液喷淋塔脱硫处理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相关要求后,经30m烟囱排放。煤气发生炉燃气废气,熔铅锅燃气废气与转炉、反射炉烟气统一经碱液喷淋塔脱硫处理,电铅锅、铋精炼锅燃气废气经新增的碱液喷淋塔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后,分别由30m和20m烟囱外排。新增的煤气发生炉灰渣为一般固体废物,用于铺路或外售水泥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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