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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源县剪市至凌津滩公路(改建)工程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4-17 16:13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桃源县剪市至凌津滩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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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731-8569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桃源县剪市至凌津滩公路(改建)工程

建设地点

常德市桃源县境内

建设单位

桃源县交通运输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海石油环保服务(天津)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桃源县剪市至凌津滩公路(改建)工程起于剪市镇X058Y413交叉口处,利用老路X058布线,由东往西经剪市镇骑龙村、湖堤村、喜雨村、沙萝村、九龙村、旺家庄村;凌津滩镇马石村、堡子堆村、穿石村、凌津社区、窄溶社区,终于凌津滩镇窄溶社区处,与凌津滩水电站进场道路平交,全长19.016km。采用二级公路标准,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10m,行车道宽2*3.5m,设中小桥207m/8座,涵洞83道,平面交叉12处,总投资估算为11804.21万元,工期2年。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对临近剪市镇集镇(K0+000K0+800)、剪市中心卫生院门诊楼(K0+340)、凌津滩镇窄溶社区(K18+600K19+016)路段设置禁鸣、限速40km/h标牌;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地方政府应控制沿线土地利用,距道路两侧红线外50m范围内禁止新建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2、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避免施工噪音对居民正常生活的影响;施工场地应尽量远离居住区、学校等敏感点,并设置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3、工程中的取土、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并做好各路基边坡、取土场、弃渣场的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灰土拌和站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2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收尘设备,达标排放;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工程弃渣(土)堆放至设计的弃渣场,严禁将其倾倒至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4、工程应按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拆迁安置补偿、基础设施、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等工作。

公众参与情况

大多数人对该工程有一定的了解,多数被调查者认为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附近居民有一定的影响,其次是废气等。绝大多数被调查者认为公路的建设是非常必要的,都支持项目的建设,无反对意见。项目的建设有助于当地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受到项目沿线政府和群众的支持。对于公众比较关心的环境问题,通过相应的保护措施,可以降低或消除这些环境影响。

桃源县剪市至凌津滩公路(改建)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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