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28新田县城至竹林坪公路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S228新田县城至竹林坪公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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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S228新田县城至竹林坪公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新田县境内 |
建设单位 |
新田县高等级公路开发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 |
项目概况 |
S228新田县城至竹林坪公路工程起于新田县东北部的竹林坪村、新田县与桂阳县交界处,终于新田县县城东南侧的欧家塘附近,接S215(新编号为S234),路线长27.593km。共分二段建设,均采用二级公路标准,其中新田县城段(AK30+582~AK34+243)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2.0m;竹林坪至莲花段(K0+000~K23+932)设计速度40km/h,路基宽度8.5m。全线设大桥254m/2座,中、小桥532m/10 座,隧道1100m/2座,路线交叉32次。项目总投资25213万元,施工期3年。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新建道路应尽量利用荒地进行建设,工程中的填挖方、弃渣应统筹安排,做到土石方平衡,避免大填大挖;做好各路基边坡、弃渣场的护坡、排水、绿化等平整工程。道路两侧绿化采用的树种、花草应以当地优良品种为主。2、线路K6+300~K15+000段穿越了福音山国家森林公园,但不得穿越福音山国家森林公园核心景区;公园路段设置国家森林公园、保护野生动植物等标牌;施工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公园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严禁在公园内设置取土场、弃渣场、施工营地、排污口、混凝土拌合站、料石沙石场等工程。3、邻近金陵水库的路段k16+400~k17+000在设计上应指明避绕金陵水库改线方案,尽量偏离金陵水库主库区,并满足和符合《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划》(HJ/T338-2007)的要求。山林背中桥设置桥面径流收集系统,并连接收集池,严禁直接排入金陵水库排水干渠;桥梁两侧设置强化防撞护栏,桥端设置安全行驶警示标牌。4、竹林坪隧道、卡子坳隧道进出口外形应采取生态景观工程措施,尽量与山体外貌融合一致。隧道施工应处理好隧道涌水对周边地表水、农田水利设施等的不利影响,施工排水措施应落实到位。5、全线临近居民区的路段设置禁鸣标牌;制定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禁鸣、限速、建绿化林等降噪措施,确保道路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地方政府应控制沿线土地利用,道路两侧红线外50m内禁止建设学校、医院等声环境敏感建筑。6、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扬尘与施工噪音,防治水土流失:(1)防止项目施工对金陵水库的影响,建议该路段施工选择在当地的枯水期。同时设置好截流沟和临时导排管,防止施工废水对金陵水库产生污染影响。(2)弃土(石)场、施工场地应设置护栏、挡(隔离)板、安全提示标记、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卫生、安全。主要施工场地出口应设置渣土(垃圾)运输车辆的清洁检查站,对外运渣土(垃圾)车辆进行必要的防漏防尘处理,防止渣土(垃圾)运输对周边环境污染。(3)合理选择弃土(渣)场、拌和场、料场等施工场地,尽量避开环境敏感目标;各弃土(石)场、砂料场、路基边坡施工采取设置挡土墙、挡渣坎、防护栏、截水排水沟、沉沙池等措施,防止水土流失。施工完工后,各施工场所应及时绿化、整理。(4)工程不设置沥青拌和站,所需沥青商品外购后,经专用车辆运至铺路现场施工使用;混凝土(灰土)拌和场设置在敏感目标下风向300米以外处,并设置除尘收尘设备,达标排放;砂石料场应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外排;工程弃渣(土)堆放至设计的弃渣场,严禁将其倾倒至沿线江河、农田中。(5)制定施工期环境监测计划并及时实施。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根据环境监测和环境监理的情况,处理好施工过程中产生的环境问题。7、制定全线交通事故环境应急预案,落实预案中的保障措施,降低交通事故引发的环境污染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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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参与情况 |
沿线政府及居民对本项目均持积极支持态度;受访团体、个体公众等赞同本项目建设。公众普遍认为本项目建设对沿农、林、水、生态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征地、拆迁按国家相关政策落实;公路建设带来的空气污染、噪声污染通过各项环保措施的实施,可以降低或消除这些环境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