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长春工业园12MW集中连片光伏发电示范工程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益阳长春工业园12MW集中连片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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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益阳长春工业园12MW集中连片光伏发电示范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
建设地点 |
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益阳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湖南新阳新能源有限公司拟投资12600万元在益阳长春经济开发区(原益阳市长春工业园)已有的以及将来新建的建筑物屋顶建设益阳长春工业园12MW集中连片光伏发示范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段,严格控制高噪声设备作业时间,防止施工噪声扰民。 2、太阳能光伏面板表面清洗废水利用各企业现有的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排放至益阳市城北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达标外排。 3、将逆变器等设备尽量集中并安置在室内且远离人员集中办公区,通过采取建筑隔声减噪等措施,确保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值要求和《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88)可豁免的范围。 4、太阳能光伏面板安装过程产生的废太阳能光伏面板、光伏组件及使用寿命到期的太阳能光伏面板等危险固废,直接运送回厂家回收再利用,不单独设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并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处置及最终去向的明细单,按废物转移相关处置管理办法实施追踪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