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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新建重型矿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变更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2-12 11:19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新建重型矿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环境影响补充说明》,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  邮编:410014

联系电话:0731-856980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新建重型矿冶装备制造基地项目变更

建设地点

衡阳市白沙洲工业园

建设单位

中钢集团衡阳重机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

项目概况

项目环评报告于20077月经我厅批复(湘环评表[2007]77号文),建设内容包括铸锻分公司、重型结构件分公司、重型加工装配分公司、热处理分公司以及办公楼、研发中心等配套设施。企业根据市场需求,申请作如下变更:

1、取消建设内容:重型结构件分公司、重型加工装配分公司、热处理分公司、办公楼、研发中心建设。

2、调整建设内容:铸锻分公司办公楼从3780m2扩大至5340m2。铸锻分公司铸钢车间熔炼工段的一台10吨电弧炉,调整为一台15吨中频炉;精炼工段的一台100吨精炼炉(VOD),调整为一台40吨精炼炉(LF)。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污染防治。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96)三级标准后排入铜桥港污水处理厂,废水事故池调整至100 m。2、废气污染防治。砂处理废气经处理后排气筒高度由15m调整至23.5m,喷丸废气经两级净化处理后排气筒高度由15m调整至23m,电炉废气熔化工部60t电弧炉(EAF)30t电弧炉(EAF)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21m高排气筒排放,熔化工部15t中频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22m高排气筒排放,100t精炼炉(LF)和40t精炼炉(LF)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共用121m高排气筒排放。3、固体废物处置。边角余料及切削回炉炼钢,铸造车间废砂、电炉及电炉除尘灰外售综合利用;废油漆桶、废机油、工业废水处理污泥,按国家《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妥善暂存后交有关资质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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