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宏鑫纸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t/a再生纸建设项目
经审议,我厅拟批准《湖南宏鑫纸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t/a再生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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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宏鑫纸业发展有限公司5万t/a再生纸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临澧经济开发区 |
建设单位 |
湖南宏鑫纸业发展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按照临澧县再生纸行业污染整治规划要求,临澧县春楠造纸厂、九里泉水造纸厂、荣昌造纸厂、合口造纸厂、华涛造纸厂经重组成立湖南宏鑫纸业发展有限公司,拟投资9800万元,在临澧经济开发区建设5万吨/年再生纸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锅炉所用燃煤含硫率不得高于1%。锅炉烟气经处理达《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01)二类区Ⅱ时段标准后,经45m高排气筒排放。 2、按照“雨污分流、一水多用”的原则建设厂区排水管网。配套建设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规模不小于5700 m3/d,并设置容积不小于4800m3的事故池。规范设置排污口,并安装废水在线监控装置。项目外排废水须处理达到《制浆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3544-2008)中表2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临澧县丰河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根据环评报告书分析结论,本项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以污水处理站为中心周边50 米范围。地方政府应严格控制场址周围用地,大气环境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居民、学校、医院等敏感建筑。 3、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调整平面布局,并采取消声、隔声等措施,确保项目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弃物的管理,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分类综合利用或处置。 5、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事故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备案,严防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6、开展项目施工期环境监理。 7、本项目投入试生产后,原临澧县春楠造纸厂、九里泉水造纸厂、荣昌造纸厂、合口造纸厂、华涛造纸厂须立即关停,并按环评报告书要求妥善处理各厂原厂区遗留环境问题。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13年6月21日~2013年7月4日在临澧经开区管委会、临澧县职业中专等地以公告的形式进行了第一次公示;2013年7月7日~7月18日在临澧经济开发区网站进行了项目第二次公示,并在常德日报进行了项目相关公示。在征求公众意见过程中,向项目建设地周边的居民和单位发放了公众参与调查表45份,其中个人意见调查40份,团体意见调查5份,共收回45份,回收率100%。大部分被调查者均对本项目有一定了解,公众对项目的建设均持支持态度;此外,建设方也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公众参与的结果,表示尊重评价区域公众的意见,按照公众的要求,采取有效、可行的污染治理措施,使项目对公众利益和环境的不利影响减至最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