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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湘潭九华)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6-07 16:20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对《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湘潭九华)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85698065(兼传真)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410014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湘潭九华)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湘潭九华)铁路专用线工程环评报告表(报批稿)

关于长株潭生产服务型物流枢纽(湘潭九华)铁路专用线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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