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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3月13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3-13 10:05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对《关于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传真:0731-8569806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编:410014 

湘环许决字〔2024〕153号 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技改项目)

关于湖南茴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有限公司废塑料再生加工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2024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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