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撤回《湖南省会同县连山工业园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的复函(公告)
湖南会同裕森林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我厅于2023年4月24日受理你公司《湖南省会同县连山工业园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并依法开展审查。审查期间,你公司提出《关于<湖南省会同县连山工业园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申请撤回的函》。
经研究,我厅同意你公司撤回《湖南省会同县连山工业园铁路专用线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
你公司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定,在项目依法取得环评批复前不得开工建设。
特此复函。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6月5日
(此件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