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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6-02 08:42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对《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731-85698069  

 传 真:0731-85698068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处  

 邮 编:410014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


湘环评〔2022〕16号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00万吨_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长岭分公司100万吨/年连续重整联合装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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