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湖南省瓦松铁路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湘瓦铁投〔2019〕11号《关于请求对<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的申请》、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技术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拟建瓦松铁路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呈南北走向,经瓦松铁路专用线松柏站牵出线接轨,向南沿水松公路(规划水口山大道)东面接入厂区,线路全长(至厂区红线)1.83km。专用线建设包括三个部分:一是新建铜铅锌产业基地专用线区间工程,线路长1.83km;二是瓦园站改扩建工程,站对侧新增2条到发线,及通信、信息、电力、消防等配套工程改造;三是松柏站改扩建工程,新建到发线3条,及相应的通信信息、信号、电力及站场附属设施改造工程。工程总投资27244万元,总工期12个月。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根据湖南葆华环保有限公司编制的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分析结论和各有关部门审查意见,我厅同意你公司按照环境影响报告表所列工程的性质、规模、路线以及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和营运必须全面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并着重做好以下环保工作:
(一)工程建设应按国家的法律法规,做好土地调整、征地拆迁等工作,妥善处理好征地拆迁过程中的社会环境问题。设计上合理运用路线平纵指标,避免大填大挖,尽量减少对农田、林地和耕地的征地,桥涵工程在设计上应考虑排洪、灌溉、地表径流、人员出行等要求,尽量缓解对周边环境的不利影响。
(二)预留噪声和振动治理资金,实施运营期噪声跟踪监测计划,根据营运期实际检测结果,采取相应降噪措施,确保专用线两侧声环境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要求。当地规划部门与国土部门加强土地利用规划,禁止在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m范围内新建学校、医院、居民住宅区等声环境敏感建筑物。
(三)松柏站生活污水经该站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经水口山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园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处理;瓦园站生活污水经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后外排。
(四)合理布置施工场地和安排施工时间,减轻施工对周边环境的影响;施工场地应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尽量减轻施工噪音对居民的影响;施工场地设置护栏、挡板、清扫、洒水等设施,确保场地的整洁、安全;土石方运输车辆加盖或加蓬,防止物料洒落或扬尘污染。施工废水经处理达标后方可外排;禁止将施工废渣和废水排入沿线江河、溪渠、鱼塘、农田内。
(五)制定全线突发事故环境应急计划,及时响应突发事故,防范铁路运输事故对环境产生的危害。
三、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方决定工程开工建设,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报我厅重新审核。
四、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相关环境管理制度。
五、常宁市环保局具体负责本项目环保“三同时”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批复批准后的环境影响报告文件送至常宁市环保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