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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5-10-23 09:33   【字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522日—2015228日对8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5316日-2015322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731-85698065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118

邮 编:410014

2015222014228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审批决定

序号

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1

湘环评〔201522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阴极铜的杂铜再生利用工程.doc

201525

2

湘环评〔201523

湖南永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电器拆解废物再生利用深度开发项目一期工程.doc

2015213

3

湘环评〔201524

S356江华县涔天河至沱江公路.doc

2015211

4

湘环评〔201525

湖南省云峰水泥有限公司45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项目.doc

2015211

5

湘环评〔201526

S259凤凰千工坪至云场坪公路改建工程.doc

2015226

6

湘环评函〔201512

湖南恒光化工有限公司15万吨/年七水硫酸亚铁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变更.doc

201525

7

湘环评函〔201513

桂阳银利多金属冶炼有限公司600t/a精铋建设项目建设内容变更.doc

201525

8

湘环评函〔201513

霍尼韦尔博云航空系统(湖南)有限公司飞机机轮刹车系统生产线建设项目.doc

2015228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5年2月2日—2015年2月2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变更说明)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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