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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4-01-27 11:57   【字体:    

2014122014121作出的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1412日—2014121日对5个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4127日-201422日(7日)。

联系电话:0731-85698000(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731-85698065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万家丽中路3118

邮 编:410014

2014122014121
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项目文号

项目名称

发文时间

1

湘环评验[2014]1

中冶长天国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冶炼专用设备生产基地建设项目.doc

2014111

2

湘环评验[2014]2

临澧县广森铸业有限公司12万t/a锰铁合金冶炼工程.doc

2014111

3

湘环评验[2014]3

临武县环鑫有色金属加工开发有限公司土楼冲集中选矿项目区.doc

2014121

4

湘环评验[2014]4

湖南明珠选矿药剂有限责任公司异地技改工程.doc

2014121

5

湘环评验[2014]5

湖南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项目一期工程.doc

2014121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1月2日—2014年1月2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文件作出的审批决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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