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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11-03-24 10:25   【字体:    

    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于2000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区位于湖南省长沙市东郊,规划范围西接长沙市芙蓉区,东至东十二线(东绕城线),北至长永高速公路(319国道)、凉塘路,南至隆平高科技园、机场专用线,规划总用地面积40.9km2。经过多年的发展,经开区形成了东四线以西已基本建成区和东四线以东待开发区两大部分。东四线以西片区西接长沙市芙蓉区、东至东四线,北起长永高速公路,南至隆平高科技园,用地面积8.18km2,占总用地面积的20.01%,涉及长沙县星沙镇的大塘村、板桥村、泉塘村、西薮村4个村,规划为集出口加工、电子信息、先进制造于一体的科技型工业产业园区,形成规划用地主要为56.45%的工业仓储用地、11.92%的居住用地、16.15%道路广场用地、8.37%公共设施用地及4.05%绿地;东四线以东片区从经开区东四线以东至东十二线,北至长永高速公路、凉塘路,南至机场专用线,用地面积32.72km2,占总用地面积的79.99%,涉及星沙、榔梨、黄花等三个镇17个村及居委会,拟规划发展为以先进制造业、汽车工业、电子信息产业为主,新材料、生物工程和食品工业为辅,物流中心配套的现代化工业园和全省的新型工业基地,规划用地工业仓储用地45.41%、居住用地12.35%、道路广场用地14.97%、公共设施用地8.14%、绿地13.36%。经开区建设符合长沙市总体规划、长沙县城总体规划、星沙分区规划等各相关规划,根据长沙有色冶金设计研究院编制的环评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经开区环保局的预审意见,在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及要求后,经开区的建设及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在有效解决区域水系水源性、水质性缺水带来的用水安全问题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厅原则同意长沙经开区按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国家级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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