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前公示
长沙市污水处理厂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选址位于望城县黑糜峰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现有办公楼东南侧,属于长沙市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场控制用地范围;工程建成后办公楼将搬迁至现址以西1000米以外。拟建工程计划投资37836.1万元,设计处理能力为日处理市政污泥500吨(含水率80%),服务对象包括长沙市金霞、湘湖、开福、长善垸、花桥、新开铺、岳麓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经厂内脱水至80%左右含水率的污泥。拟建工程总占地面积30331.67m2,拟采用污泥中温厌氧消化+脱水+干化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污泥储存输送系统、消化系统、干化系统,以及配套的附属辅助工程、电气系统、仪表控制系统等,污泥消化产生的沼气送配套建设的沼气锅炉焚烧利用;干化后的污泥送垃圾填埋场作垃圾覆盖土掺和料利用。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选址符合拟建地用地规划要求;工程实施后可实现污泥的减量化,消除现有污泥入场填埋方式对垃圾填埋场沼气收集、库容占用等方面的不利影响,具有积极的社会和环境效益。根据湖南省环科院编制的环评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和长沙市环保局的初审意见,在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不扰民的前提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我厅拟同意工程在拟选地址按报告书申报的工艺方案进行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