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09-01-19 00:00 【字体:大 中 小】
宁乡县鸿宇表面处理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宁乡县鸿宇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表面处理加工投资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专家评估意见已收悉。经研究,该项目不符合宁乡经济开发区的园区规划要求,我局决定不予审批该项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规定,该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不予审批宁乡县鸿宇表面处理有限公司金属、非金属表面处理加工投资项目
1014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