澧县生物质发电厂项目
湖南理昂环保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拟投资18830万元在澧县梦溪镇建设生物质发电厂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台75t/h循环流化床生物质燃料锅炉(配套1台15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发电机组),综合办公楼、化水处理设施、循环水泵房、除灰渣系统、燃料仓库、灰库及堆渣场等辅助工程以及燃料、渣、灰等的贮运工程。
在工程设计、建设和管理中,应着重注意以下问题:
1、建设单位必须使用稻壳、棉秆生物质燃料,不得掺用煤、矸石或其他矿物燃料。锅炉采用有利于减少氮氧化物产生的低氮燃烧技术,并预留脱氮装置空间;烟气经高效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二类区Ⅲ时段标准后排放,烟囱高度不得低于80米;安装烟气自动监控系统,在线监测烟气中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并与环保部门实现联网。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原辅料储运、破碎等环节及堆场、灰库等地的除尘和扬尘控制措施,减少粉尘和扬尘的影响。根据报告书的分析结论,厂界周边100米为卫生防护距离,防护距离内的3户居民必须于项目投产前予以搬迁。建设单位应协助当地政府妥善做好居民的拆迁工作,避免其生活水平因工程的建设而下降。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规划项目周边土地使用和建设布局,卫生防护距离不得新建学校、医院、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
2、厂区实行雨污分流,规范化建设排污口,配套建设工业废水处理站。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工程节水措施,减少水耗和废水产生量。锅炉酸碱废水、化学水处理车间废水经中和澄清后排放;生活污水与地面冲洗水一并经厂内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外排或回用,外排废水水质必须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2002)一级标准。
3、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备料系统(包括原料库、原料输送设备、原料切割)的污染防治措施。锅炉采取灰渣分除,做好灰渣的综合利用。秸秆、稻壳发电产生的灰渣收集后全部用于制肥。厂区设置密闭式灰库,避免灰渣运送、暂存过程中的二次污染。优化厂区总体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标准》(GB12348-90)Ⅱ类标准。
4、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针对酸碱化学品、油库储存区等环节制订环境应急预案,确保周边环境安全。
5、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为:SO2≤245吨/年,COD≤3.4吨/年,总量指标纳入当地环保部门总量控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