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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核发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 索引号:430S00/2026-006339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6-02-03 09:26
  • 名称: 关于不予核发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地址: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新市镇八里村汨罗循环经济产业园同力南路,法定代表人:祝更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681MA4L3R5H4R)于20251223日提交的《关于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报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及相关资料收悉。我厅于20251223日受理,于202614进行实地核查和专家评审

经研究,批复如下:

经审查,你公司5号危险废物仓库部分区域铺设的防渗膜存在隆起、破损、未固定等情况,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三项之规定;3号仓库存放一台重选机及配套设备,危废库由环评及竣工环保验收确定的3座固废综合仓库(总面积为7834.8m2)调整为12456号危废库(总面积为5484m2),废弃包装容器破碎分选的非金属杂物由原环评确定的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变更为返回热解炉中综合利用,HW12类物料由原环评批复要求交由厂区的1台连续的热解炉进行处理变更为HW12类、HW49类同时进间歇的热解炉进行处理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五项之规定热解油、热解炉残渣(碳黑)环评阶段按副产品,目前实际按危废进行管理,生产台账显示HW12类、HW49类同时进间歇的热解炉进行处理,不符合《关于低温裂解工艺处理危险废物项目有关事项的复函》环办土壤函2018958有关要求,不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第六项之规定。此外,现场核查发现你公司其他相关问题和需补充的资料已一并当场书面交办。

我厅于2026116日向你公司下达了《关于不予核发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行政许可事项告知书》(湘环告20262号),你公司已于2026119日签收,未在五日内就该行政许可事项向我厅提出听证申请,亦未提出陈述和申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不予行政许可。

你公司如对本批复不服,可以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湖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长沙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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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不予核发汨罗万容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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