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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固转函〔2020〕1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同意岳阳竣博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 索引号:430S00/2020-004815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20-01-07 1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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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称: 湘固转函〔2020〕1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同意岳阳竣博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岳阳竣博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厅申请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W23含锌废物(锌灰渣)(废物代码:336-103-23)40吨转移至贵州明峰工业废渣综合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资料收悉。2019年11月20日函商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湘环固函〔2019〕50号),现函复如下:

贵州省生态环境厅未在转移截止时间内(2019年12月20日)函复我厅,经与产生单位(岳阳竣博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确认,产生单位已将此批危险废物转移至湖南力泓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湘环危字第212号)进行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五十九条规定,我厅不同意你公司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HW23含锌废物(锌灰渣)(废物代码:336-103-23)40吨转移至贵州明峰工业废渣综合回收再利用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利用。

你公司对本决定如不服,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湖南省人民政府或生态环境部申请复议,也可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2017

湘固转函〔2020〕1号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不同意岳阳竣博建筑材料工程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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