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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9-61977
  • 题裁分类: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9-08-01 09:00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厅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资料收悉。经商浙江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环固2019〕36号)同意,现对你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阳极泥(废物代码HW48,321-019-48250吨在2019年1231日前转移至浙江宏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进行综合利用。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路线:湖南衡阳市水口山镇——许广高速——京港澳高速——沪昆高速——东昌高速——诸永高速——绍诸高速——浙江绍兴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途径湖南衡阳市、湖南株洲市、江西新余市、江西鹰潭市、江西上饶市、浙江金华市、浙江绍兴市)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在全国固体废物信息管理系统中运行电子联单;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内应向衡阳市生态环境局报告,同时将预计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该批次危险废物转移完成后,应及时记录在案,并在《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第二联报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备案。不得擅自超范围、超量转移危险废物 

 三、衡阳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危险废物转移,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 》和《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报告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81日 

    

 抄送:浙江省生态环境厅,浙江省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江西省生态环境厅(途经),衡阳市生态环境局,常宁市生态环境局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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