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 湖南省政府门户网站 无障碍浏览|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 索引号:430S00029/2019-19428
  • 题裁分类: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9-03-14 08:15
  • 主题分类:环境监测、保护和治理
  • 主题词:
  • 名称: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

  你公司向我厅申请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资料收悉。经商绍兴 市生态环境局(绍环固复函〔2019〕20 号)同意,现对你公司危 险废物跨省转移申请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产生的阳极泥(废物代码 321-019-48)300 吨,在 2019 年 7 月 31 日前转移至浙江宏达金属冶炼有限公司进 行综合利用。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运输路线:衡阳-株洲-新余- 鹰潭-上饶-金华-绍兴。 二、你公司在转移过程中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 理办法》,不得擅自超范围、超量转移危险废物,并在全国固体废 物信息管理系统中运行电子联单。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内应向 衡阳市环保局报告,同时将预计到达时间报告接收地环境保护行 政主管部门。每批危险废物转移完成后,应及时记录在案,并在 - 2 - 《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间内将危险废物转移联 单第二联交衡阳市环保局备案。 三、衡阳市环保局负责监督危险废物转移,对违反《中华人 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 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从严查处,并及时报 告我厅。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2019年3月14日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五矿铜业(湖南)有限公司危险废物跨省转移的批复

101606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