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430S00029/2017-83707
- 题裁分类:
- 发布机构: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 发文日期: 2017-04-17 0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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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湘环办函〔2017〕61号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6年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环保局:
近期,环保部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231号),要求各省在2017年7月31日前通过固体废物管理系统报送2016年度固体废物产生源申报数据,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但截止2017年3月31日,我省2016年度危险废物网上申报登记共计4320家企业,其中危险废物产生源单位1905家、医疗废物单位2415家(详见附件1),申报登记工作进展不理想,未报、漏报现象仍然较为突出。为确保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前按时高质完成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顺利迎接中央环保督察和环保部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检查,现就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根据《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231号)和环保部新的工作要求,各省仅上报2016年危险废物申报的年报,对季报和半年报以及一般固废申报、污泥申报等暂不做要求。为此,请你们集中力量继续完成2016年危险废物年报的网上填报工作(注意:目前系统中季报不能自动生成年报,需手工录入年报)。2017年度危险废物申报工作要求另行通知。
二、请你们按照《关于全面开展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7〕231号)、《关于进一步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工作的通知》(湘环函〔2016〕278号)要求,务必在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危险废物产生源、医疗废物2016年报申报登记工作(网上申报与纸质申报同时进行,其中,纸质申报按照湘环函〔2016〕278号文件的《湖南省危险废物申报登记表》样式和信息系统导出样式均可),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存档备查。对拒报、漏报、不如实申报等问题要依法查处。同时,请你们于6月10日前将《2016年各市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明细表》(详见附件2)报省固废站。
三、请各市州环保局结合日常工作,加强对各县市区申报工作的指导和督查,省固废站也将对各市州进行调度、指导和督查。
联 系 人:瞿钦娟
联系电话:0731-85698135
附件:1.湖南省危险废物、医疗废物企业2016年度申报登记情况表
2.2016年度各市州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申报明细表
湖南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