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核技术利用项目作出验收决定公开
批复文件名称 |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科学研究院核技术利用项目 |
批复文件文号 | 湘环评辐验表[2015]1号;湘环评辐验表[2015]2号 |
批复文件发文时间 | 2015年1月14日 |
批复文件全文 | 远大空调有限公司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核技术利用项目.doc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省环保厅辐射处 0731-85698093 |
信息来源:核与辐射管理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