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诺高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城诺高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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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长沙城诺高能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 |
建设地点 |
长沙市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长沙市齐森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长沙城诺高能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长沙城诺高能科技有限公司拟投资3000万元,在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镇头镇环保科技示范园,租赁长沙市齐森木业有限公司现有闲置仓库,并将其改造成辐照加工车间,建设1处电子加速器机房及配套用房,安装2台HYDZ1050-B型电子加速器及辅助设施,开展电子加速器辐照加工项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979-2018)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单位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