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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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道县和宁远县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可满足永州南部地区负荷快速增长的需求,缓解紫霞500kV变电站的主变上网压力,加强永州南部220kV电网结构,提高地区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因此,建设湖南永州南500千伏输变电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必要的。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永州南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紫霞500kV变电站500kV间隔扩建工程、新建永州南~紫霞Ⅰ回500kV线路工程和新建永州南~紫霞Ⅱ回500kV线路工程。 (一)永州南500kV变电站新建工程:本期建设(1×750+1×1000)MVA主变压器(分别利旧于民丰500kV变电站2#主变和鹤岭500kV变电站3#主变)、500kV出线2回、220kV出线4回、2×60Mvar并联电容器和4×60Mvar并联电抗器。 (二)紫霞500kV变电站500kV间隔扩建工程:本期扩建2个500kV出线间隔至永州南500kV变电站,扩建1×60Mvar并联电抗器。变电站扩建在站内进行,不新征用地。 (三)新建500kV线路工程 1.新建永州南~紫霞Ⅰ回50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51.6km,其中与本期新建的永州南~紫霞Ⅱ回500kV线路工程同塔双回架设1.5km,单回架设50.1km。 2.新建永州南~紫霞Ⅱ回500kV线路工程:新建线路路径全长51.9km,其中与本期新建的永州南~紫霞Ⅰ回500kV线路工程同塔双回架设1.5km,单回架设50.4km。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永州市江华瑶族自治县、道县和宁远县。工程计划2026年建成投产,静态总投资约为824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562.5万元,占总投资0.6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噪声 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采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或采取带隔声、消声设备的机械,控制设备噪声源强;优化施工方案,合理安排工期,禁止夜间高噪声施工;运输材料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时应做到轻拿轻放。 2.施工期扬尘 施工临时堆土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变电站施工过程中,应严格落实“6个100%要求”;针对道路运输车辆加强环保管理,采用经检验具有环保合格标志的运输车辆,并优先采用新能源或先进排放标准运输车辆,针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宜采用新能源或先进排放标准机械;对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 3.施工期废水 新建变电站施工期应在施工营地内先行修筑满足生活污水处理能力的化粪池;线路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租赁民房旱厕或化粪池进行处理;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经过沉砂处理循环利用;做好施工场地周围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免雨天开挖作业;同时要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外排施工废水;施工期间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垃圾、弃土、弃渣,禁止排放未经处理的钻浆等废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施工保护措施:对位于或临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陆域保护区的塔基进行明确勘察定位,杜绝由于施工管理疏忽,造成塔基偏移;塔基处施工临时占地尽量利用植被稀少处,尽量减少临时占地面积;在位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二级保护区内施工时,采用临时防护栏、彩带等材料先将塔基施工所需的范围进行临时围栏,严格限制施工活动范围,设置水源保护区内施工活动的警示牌,标明施工注意事项;对施工扰动区域根据地形地貌条件设置必要的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工程防护措施,并做到先防护后施工;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区域进行清理,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塔基区及临时施工道路等临时占地区域根据原有土地功能实施恢复。 4.施工期固体废物 临时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以减少弃土弃渣的产生;变电站施工人员在施工营地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及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应分开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剥离的表土全部回覆于塔基区用于植被恢复,严禁就地倾倒压占塔基占地范围外植被或顺坡溜弃;施工临时占地采取隔离保护措施,如铺设彩条布、草垫或棕垫,防止施工活动破坏地表植被;施工结束后将多余砂石料、混凝土残渣等及时清除,以免影响后期土地功能和植被恢复,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对于线路工程拆迁房屋产生的建筑垃圾,应进行综合利用,确实无法综合利用的部分应及时清运至当地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填埋场妥善处置,并明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路径方案设计时综合考虑沿线林地的分布,尽量从环境影响相对较小的区域通过,对未能避让的林地采用高跨的方式通过;杆塔设计时尽量选用档距大、根开小的塔型;在保证线路运行安全的前提下,适当增加档距,减少杆塔数量;③施工前加强现场踏勘,优化施工场地范围、牵张场、材料场等布局,优化施工便道设计,充分利用现有道路,减少新建施工临时便道。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变电站、线路沿线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标准要求。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电磁环境宣传工作。 2.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分别于2024年9月2日、2025年4月17日~2025年4月30日、2025年6月12日,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了3次网上公示。2025年4月17日、18日,在工程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或其所在行政村的村委会公告栏张贴相关信息,开展了现场公示。2025年4月25日、2025年4月28日,在三湘都市报开展了2次报纸公示。 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