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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5-07-04 11:27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霞开发区华宁路299号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物流中心

建设单位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简称“国控湖南”)为了公司发展,拟开展放射性药品的经营业务,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拟投资100万元,在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金霞开发区华宁路299号公司现有物流中心开展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建设1个放射性药品库房及其配套辅助设施;涉及核素为含C-14、P-32在内的共22种核素(含同种核素的不同形态),放射性货包日最大储存量为80个。本项目暂存库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94E+08Bq,小于4.00E+09Bq,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本项目暂存库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相关要求。

3、辐射工作人员进行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货包的卸货、转移和出入库操作等期间穿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和防护口罩等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放射性表面沾污和吸入途径照射。同时,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个人剂量报警仪。

4、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在接收非密封放射性物质货包时,暂存库工作人员应对货包表面污染水平以及辐射剂量率水平进行确认,确保放射性核素货包的完整性以及满足相应货包等级的要求。在货包搬运过程中轻拿轻放,确保货包对放射性废物制定放射性三废的处理制度,对放射性废物单独收集,按照国家规定处理。

5、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建立放射性药物的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放射性药物安全管理,落实放射性物质安保措施,以防止放射性药物丢失。

6、将项目纳入单位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国药控股湖南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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