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鹤岭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更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鹤岭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更换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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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鹤岭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更换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鹤岭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更换工程建设可提高湖南电网供电稳定性,有效解决鹤岭220kV母线短路电流超标问题,提升变电站安全运行水平。因此,建设湖南鹤岭500千伏变电站主变更换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必要的。 本工程位于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姜畲镇。建设内容如下:主变压器:本期将站内已建容量为1000MVA的3#主变拆除,在原位置上建设1台高阻抗1000MVA主变,将容量为1000MVA的2#主变拆除,在1#主变预留位置上建设1台高阻抗1000MVA主变。拆除现有事故油池,新建1座有效容积为100m3的事故油池。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为869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171.1万元,占总投资1.9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声环境: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工作,并接受环境保护部门的监督管理;使用噪声水平满足国家相关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依法限制夜间施工;施工期间应当注意运输建材车辆通往施工现场对沿途居民的影响,应采取防范措施减少对居民点影响,如途径居民密集区时禁止鸣笛和减缓车速。 2.施工期扬尘: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扬尘二次污染;进站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使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维护检修。施工现场禁止将包装物、可燃垃圾等固体废物就地焚烧。施工过程中,对易起尘的临时堆土、运输过程中的土石方等应采用密闭式防尘布(网)进行苫盖,施工面集中且有条件的地方宜采取洒水降尘等有效措施,减少易造成大气污染的施工作业。 3.施工期废水:施工期租用附近居民房,生活污水利用居民房内已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进行处理;施工现场设置沉淀池,施工废水通过混凝沉淀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不外排;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含油设施的管理,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和巡查,防止油料跑、冒、滴、漏,避免油类物质进入土壤;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外排施工废水。 4.施工期固体废物:本工程施工期约产生弃土弃渣约3580m3,对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方优先用于站区回填,不允许就地倾倒;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开堆放,并安排专人专车及时清运或定期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处置,使工程建设产生的垃圾处于可控状态;事故油池拆除前先查看油池内是否有暂存废油或含油混合物,若有,由有资质单位对油池内含油废水全部收集处置,并对事故油池底部及油池壁的含油污泥进行清理处置;拆除的电气设备交由电力公司物资部门回收处理。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建议业主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应先行修建排水设施,做好临时堆土的围护拦挡;对开挖后的裸露开挖面用苫布覆盖,避免降雨时水流直接冲刷,施工时开挖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回填或外运,临时堆土应在土体表面覆上苫布防治水土流失;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序,避开雨季施工。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变电站电磁环境:工程建成后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在变电站西侧围墙上加装高0.5m、长约110m的隔声屏障,在变电站南侧部分围墙上加装高0.5m、长约110m的隔声屏障,并对采取措施后进行了理论预测,预测结果厂界及声环境保护目标均能满足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 1.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 2.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3.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 4.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分别于2024年10月14日、2025年2月18日~2025年3月18日、2025年5月26日,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了3次网上公示。2025年2月26日,在工程电磁和声环境敏感目标处或其所在行政村的村委会公告栏张贴相关信息,开展了现场公示。2025年2月26日、2025年2月28日,在三湘都市报开展了2次报纸公示。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