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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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拓路以北,谐园路以南,玉屏路以东,船形山路以西 |
建设单位 |
中金健康科技(长沙)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中金健康科技(长沙)有限公司拟投资14215万元,在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开拓路以北,谐园路以南,玉屏路以东,船形山路以西,建设中金辐照长沙灭菌技术服务中心项目。 建设内容及规模:拟建设包含一套设计最大装源量400万居里的γ辐照装置和一套电子束辐照装置(10MeV、24kW)。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γ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规范》(GB10252-2009)、《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979-2018)的规定,将工作场所划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工作场所独立、固定。工作场所辐射防护与安全设计应满足《γ辐照装置的辐射防护与安全规范》(GB10252-2009)、《γ辐照装置设计建造和使用规范》(GB/T17568-2019)、《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979-2018)、《辐射加工用电子加速器工程通用规范》(GBT25306-2010)的规定。 3、成立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建立完善的辐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制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4、所有辐射工作人员参加核技术利用辐射安全与防护考核,考核合格持证上岗,同时辐射安全关键岗位由注册核安全工程师担任;为辐射工作人员配置个人剂量计及个人剂量报警仪,建立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检查档案。 5、制定辐射监测计划,配置辐射监测仪器及设备,做好自主监测,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分别于2024年12月4日、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17日、2025年5月14日,在中金辐照股份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了3次网上公示。2025年3月3日,在项目拟建地、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项目部所在地周边张贴相关信息,开展了现场公示。2025年3月3日、2025年3月4日,在环球时报开展了2次报纸公示。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