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雷大辐照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项目名称 |
湖南雷大辐照科技有限公司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常德市安乡县大鲸港镇西城垸社区安乡汽摩零部件智能制造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湖南雷大辐照科技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贝可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湖南雷大辐照科技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位于湖南省常德市安乡县大鲸港镇西城社区创新创业园双创大楼701-15。公司拟在厂区1#厂房新建2间电子加速器辐照机房及其配套用房,两间机房相邻,布局相同,均为地上二层建筑,其中一层为辐照室,二层为主机室及其配套设施。拟在机房内各安装1台DZ10/20(LA-Ⅲ)型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利用电子加速器对委托单位的食品、医疗耗材、无纺布等产品开展辐照加工业务。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电子加速器辐照装置辐射安全和防护》(HJ979-2018)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单位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