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长沙浏阳50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长沙浏阳50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长沙浏阳50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浏阳地区负荷快速增长的需求,保障长沙东部电网供电能力和供电可靠性,建设湖南长沙浏阳500千伏变电站第三台主变扩建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是必要的。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在浏阳500kV变电站站内进行建设,建设内容如下: 浏阳500kV变电站现有2×1000MVA主变(#2主变、#3主变),本期扩建#1主变1×1000MVA,在#1主变低压侧新增2×60Mvar低压电容器及1×60Mvar低压电抗器(油浸式)。 本工程在站内预留场地进行建设,不新征用地,不增加运行人员。本项目总投资854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8.4万元,占总投资的1.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声环境: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施工活动限制在站区围墙内进行,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站区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 2、施工期扬尘:施工时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3、施工期废水:本工程变电站施工期施工污水包括施工生产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单位设置简易排水系统,并设置简易沉砂池,使产生的施工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站内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充分依托已有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4、施工期固体废物:本工程变电站施工期施工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等。工程施工前应作好施工机构及施工人员的环保培训,明确要求施工过程中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堆放,施工营地生活垃圾集中收置于指定地点,并定期由专人清运至环卫部门指定处理地点,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避免长期堆放。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严格控制变电站站址以及进站道路等施工范围,施工期尽量避开雨季施工;施工过程中应加强施工管理,规范施工,对施工开挖土方实现挖填平衡,对临时堆放土方应采取临时拦挡及雨天覆盖等措施。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变电站电磁环境:工程建成后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浏阳500kV变电站需要在南侧围墙上建设长度为170m,高度为0.5m的隔声屏障。变电站本期采取建设声屏障进行降噪并建成投运后,变电站厂界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标准要求。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分别于2024年1月23日、2024年7月5日~2024年7月19日、2024年8月29日,在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官网上进行了3次网上公示。2024年7月7日,在工程声环境保护目标处或其所在行政村的村委会公告栏张贴相关信息,开展了现场公示。2024年7月13日、2024年7月16日,在三湘都市报开展了2次报纸公示。本项目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关于本项目环境影响的相关意见和建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