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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衡阳丫塘-株洲攸县南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4-05-06 11:01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衡阳丫塘-株洲攸县南110kV线路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衡阳丫塘-株洲攸县南110kV线路工程

建设地点 

湖南省衡阳市、株洲市

建设单位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衡阳供电分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丫塘110kV变电站通过长岭-丫塘110kV线路供电,由于该片区110kV电网较为薄弱,110kV长岭变、丫塘变将形成由栗木长岭、长岭-丫塘单辐射网络供电的格局,由栗木变通过栗长线单线串供,当栗长线发生N-1故障时,上述2座110kV公用变电站及110kV红狮水泥厂将同时失压,预计损失负荷约72MW,存在五级电网风险。本期新建丫塘-攸县南110kV线路,形成栗木-长岭-丫塘-攸县南单链式结构,解决长岭变、丫塘变单电源问题,加强区域110kV网架结构,消除电网运行风险。

湖南衡阳丫塘-株洲攸县南110kV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衡阳市衡东县、株洲市攸县。本工程包括变电站间隔扩建工程和110kV线路工程,新建110kV线路路径总长约18.2km,扩建2个110kV出线间隔,建设内容包括:

(1)本工程在丫塘110kV变电站、攸县南220kV变电站(待建)内各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围墙内预留位置扩建,不新征地。丫塘110kV变电站由原丫塘35kV变电站升压而成,原35kV变电站为环评豁免项目。升压工程已取得环评批复并通过了自验收,环境保护手续齐全,环境保护设施合格、措施有效。攸县南220kV变电站为拟建变电站,项目已取得环评批复,正在建设中。

(2)新建丫塘-攸县南110kV线路,起自110kV丫塘站进出线间隔,止于攸县南220kV变110kV出线间隔,线路全长约18.2km,其中丫塘变出线终端和攸县南出线段采用双回路铁塔双回挂线,其余段采用单回路建设。单回路17.8km,双回路0.4km。新建线路导线采用JL3/G1A-300/40型钢芯高导电率铝绞线,新立杆塔66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噪声

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施工区应先设置围挡,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站区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2、施工期扬尘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车辆运输及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输电线路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3、施工期废水

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做好防水土流失措施,严禁污水进入敏感水体。

4、施工期固体废物

线路工程施工中塔基施工过程中开挖的余土在塔基临时占地范围内就地平整,线路沿线工程多余土方回填至塔基处或运至工程内场平、护坡等处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经站内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扩建间隔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工程施工前,按规定办理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线路跨越林区时,尽量采用高塔跨越,最大限度地减少林木的砍伐量,保护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位于旱田和水田内的塔位,为了便于施工完工之后恢复耕地原状,旱田临时道路修筑只对道路进行修整和夯实加固。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线路沿线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标准要求。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电磁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湖南衡阳丫塘-株洲攸县南110kV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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