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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10-07 17:52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长沙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改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长沙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改建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长沙市浏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康翼路222号

建设单位 

长沙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安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为满足长沙地区放射性药品需求,公司拟将1号医药楼一层

原库房改建为一间放射性药品暂存库,用于放射性药品的临时暂存,涉及核素为I-131、Tc-99m、Ra-223等30种核素,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2.63E+09Bq。根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附录C非密封源工作场所的分级标准,为一个乙级非密封性物质工作场所。

本项目总投资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20%。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单位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长沙原子高科医药有限公司放射性药品暂存库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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