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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3-09-21 11:02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怀化市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怀化市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正清路431号怀化市中医医院东院医技综合楼二楼

建设单位 

怀化市中医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涌仁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怀化市中医医院由东院和西院组成,东院位于正清路431号,西院位于迎丰西路40号。因原有DSA设备老化且位置较远不便于患者就近治疗,为了更好地满足患者的就医需求,怀化市中医医院拟将东院医技综合楼二楼放射科西侧原2间闲置射线装置机房及教研室改建为数字减影血管造影系统(以下简称“DSA”)机房及附属用房,新购1台DSA开展介入工作。本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6.4万元,占总投资的3.64%。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怀化市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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