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新增一台DSA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新增一台DSA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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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新增一台DSA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天心大道3616号第二住院部一楼 |
建设单位 |
南华大学附属第七医院(湖南省荣军优抚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贝可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为满足患者诊疗需要,促进医院科室全面协调发展,医院拟将第二住院部一楼西南部茶吧、医生办公室和卫生间改建为DSA机房及其辅助用房,新购置一台DSA,设备型号为Azurion 3m15,设备参数为125kV/1000mA,本项目DSA属于II类射线装置。本项目总投资67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2万元,占总投资的13.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