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退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湘乡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退役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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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湘乡市人民医院核医学科退役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健康西路14号 |
建设单位 |
湘乡市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众昇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退役内容:湘乡市人民医院拟对医院原120紧急救援中心2楼的I-131核医学科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实施退役,退役后开放为无限制工作场所。原急诊楼现已改成的医院的公用大楼,主要用作医院食堂和办公室等公共用房。湘乡市人民医院I-131核医学科场所于2018年6 月开始停止运行,现无剩余的放射性药物。 退役目标为:整个场所退役后,场址达到无限制再利用标准、场址可无限制开放。 本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 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制定退役方案,落实退役过程中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 做好退役场所的清理处置工作,退役场所遗留设备、设施、物品的清洁解控控制水平应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 退役工作完成后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退役项目终态验收,验收合格后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变更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