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工业园—永丰220千伏线路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娄底工业园—永丰220千伏线路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娄底工业园—永丰220千伏线路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湘潭市湘乡市、娄底市双峰县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娄底供电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凯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湖南娄底工业园—永丰220千伏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娄底双峰县、湘潭市湘乡市,建设内容包括:(1)线路工程本工程起自于娄底工业园220kV变电站出线2E间隔,止于永丰220kV变电站4E间隔,线路全线采用架空架设,架空路径长约48.5km, 其中工业园变出线建设双回路约0.9km,其余为47.6km单回路架设。规划杆塔156基。(2)出线间隔本期分别在娄底工业园220kV变电站和永丰220kV变电站扩建1个220kV出线间隔。扩建工程在变电站围墙内预留位置扩建,不新征地。 工程静态总投资12219.65万元,环保投资152万元,占总投资的1.2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施工期噪声 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施工区应先设置围挡,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站区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2、施工期扬尘 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车辆运输及输电线路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输电线路及扩建间隔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3、施工期废水 扩建间隔工程施工期建设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变电站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临时租用附近村庄民房或工屋,生活污水利用租用民房内的化粪池进行处理。施工废水、施工车辆清洗废水经收集、沉砂、澄清处理后回用,不外排。施工单位要做好施工场地周边的拦挡措施,尽量避开雨季土石方作业。落实文明施工原则,不漫排施工废水,弃土弃渣妥善处理。不在湖南水府庙国家湿地公园、长株潭地区水土保持生态保护红线、双峰县四安埠河饮水水源保护区设牵引场等临时场所;做好防水土流失措施,严禁污水进入敏感水体。 4、施工期固体废物 线路工程施工中塔基施工过程中开挖的余土在塔基临时占地范围内就地平整,线路沿线工程多余土方回填至塔基处或运至工程内场平、护坡等处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经站内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扩建间隔基础开挖余土应结合场地平整综合利用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 输电线路塔基施工时,建设单位应圈定施工活动范围,避免对周边区域植被造成破坏;工程施工前,按规定办理林地手续和林木采伐手续;塔基施工开挖时应分层开挖,分层堆放,注意表土保护,施工结束后按原土层顺序分层回填,以利于后期植被恢复;塔基施工结束后,尽快清理施工场地,及时清理残留在原场地的混凝土、土石方,并对施工扰动区域进行复耕或进行植被恢复;线路跨越林区时,尽量采用高塔跨越,最大限度地减少林木的砍伐量,保护线路沿线的生态环境;位于旱田和水田内的塔位,为了便于施工完工之后恢复耕地原状,旱田临时道路修筑只对道路进行修整和夯实加固。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输电线路电磁环境: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本期出线间隔扩建不增加主变、高压电抗器等主要声源,对其厂界噪声不构成噪声增量。本期扩建完成后,其厂界处的噪声将维持在现状水平,并满足相应标准要求。线路沿线噪声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相关要求。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