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洞庭500kV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洞庭500kV输变电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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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洞庭500kV输变电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岳阳市(华容县)、益阳市(南县、大通湖区、沅江市、资阳区及赫山区) |
建设单位 |
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电试验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为满足华容电厂、小墨山核电的送出、保障全省电力的安全可靠供应,新建洞庭500kV输变电工程。本工程建设内容:(1)新建洞庭500kV变电站,站址位于岳阳市华容县禹山镇凤山村;本期规模:主变压器1×1000MVA,500kV出线4回,220kV出线10回;远景规模:主变压器4×1000MVA,500kV出线8回,220kV出线16回。(2)新建洞庭~益阳东500kV线路,线路长度121km,洞庭变电站出线段约2.2km及益阳东变电站进线段约1.0km采用双回路共塔架设(本期双边挂线),其余117.8km均采用单回架设。新立杆塔327基。线路途经岳阳市华容县,益阳市南县、大通湖区、沅江市、资阳区、赫山区。 本工程总投资13075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842万元,约占总投资的1.4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声环境:选择低噪音的施工机械、施工设备,施工区应先设置围墙,并依法限制夜间施工,站区施工尽量安排在白天进行。对运输车辆司机进行培训教育,禁止随意鸣笛,避免噪声对道路附近居民产生影响。 2、施工期扬尘:变电站施工时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线路施工时应干燥裸露作业面,并对干燥可扬尘物料进行覆盖。 3、施工期废水:①洞庭500kV变电站施工人员主要住在临时搭建的施工营地中,在临时生活区修建简易化粪池,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经沉淀处理后定期清运用于喷洒路面降尘洒水抑制扬尘及周边农灌,不外排。输电线路施工人员产生的少量生活污水可利用当地农民家庭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②输电线路跨越敏感地表水体时,临近水体施工时应先设置拦挡措施,后进行工程建设。施工期避开雨季,禁止向地表水体倾倒废水、废渣等。施工中的临时堆土点应远离水体。③将物料、车辆清洗废水、建筑结构养护废水集中沉淀处理后回用。④跨越河流的两侧铁塔塔基应根据地形实际采用高低腿铁塔,减少水土流失对河流水质的影响;同时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对塔基及周边进行植被恢复。 4、施工期固体废物:变电站新建工程产生的弃土应运输至本工程场平、护坡修筑等区域综合利用,临时弃土点应分层开挖,保存表土,施工完及时进行植被恢复,过程中防止产生水土流失;民房拆迁产生的建筑垃圾,统一清运至政府指定地点;线路工程施工中塔基施工过程中开挖的余土在塔基临时占地范围内就地平整,线路沿线工程多余土方回填至塔基处或运至工程内场平、护坡等处综合利用;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可经站内现有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装置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在采取以上措施后,本工程施工期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施工期生态环境影响:①合理选择塔基位置,减少对耕地、农业生产的影响。②工程永久占地禁止占用国家级及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古树名木生境。③通过植被恢复、生态补偿等方式减缓临时占地导致的固定碳损失。④牵张场地和塔基临时占地选址要求在植被稀疏、无重要物种的平缓区域,禁止在南洞庭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生态红线等范围内布设牵张场等临时施工场所。⑤对东洞庭湖中国圆田螺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资水益阳段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洞庭湖银鱼三角帆蚌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选取适当时间开展施工,应选取8月至次年3月施工,避开鱼类繁殖时期(4-7月)和主汛期,降低对保护种群的影响,施工后应尽可能还原施工周边环境,以减少对保护种群的影响。⑥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帮助施工人员学会辨识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若发现工程施工影响范围内有保护植物的分布,如后期发现保护植物,应对保护植物分别做围栏单独保护,并悬挂标示牌,围栏内禁止所有施工活动,并进行线路调整,尽量绕避国家保护植物。⑦工程开工前,应提醒施工单位重点关注生态敏感区,明确重要生态敏感区边界范围(包括核心区、实验区等),检查该区段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针对不同的生态敏感区做出不同的具体方案安排。⑧对洞庭湖区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包括长江岸线)而言,应进一步明确其具体边界,确保线路路径和塔基避开重要区段,检查该区段的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方案。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 1、电磁环境:变电站工程建成后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的工频电磁场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制》(GB8702-2014)中规定的4000V/m、100μT的公众曝露控制限制要求。 2、声环境影响:洞庭500kV变电站在采取限制主变外2m处声压级不高于70 dB(A)的措施后(根据《220kV~750kV 变电站噪声控制设计技术导则》(Q/GD11125-2013)取值),变电站厂界及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根据类比结果及模式预测,500kV输电线路工程投运后,输电线路评价范围内声环境敏感目标能满足1类、2类、4a类标准要求。 3、地表水环境影响:洞庭500kV变电站运行期生活污水经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定期清掏。输电线路运行期不产生生产性废水,不会对线路沿线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变电站运行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巡检人员的少量生活垃圾,变电站内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后进行收集处理。变电站采用铅蓄电池作为备用电源,更换的废旧铅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 (三)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变电站和设备方面的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