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太阳山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溆浦县太阳山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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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溆浦县太阳山风电场110kV送出工程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娄底市新化县、邵阳市隆回县 |
建设单位 |
湖南溆浦粤风新能源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广东志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工程起自太阳山风电场110kV升压站110kV龙门架,止于槎溪110kV变电站110kV龙门架。线路途经怀化市溆浦县、娄底市新化县、邵阳市隆回县,线路全长约33km,杆塔共计108基。其中怀化市溆浦县线路路径长约3.5km,杆塔11基;邵阳市隆回县线路路径长约10.8km,杆塔36基;娄底市新化县线路路径长约18.7km,杆塔61基。槎溪变电站110kV间隔扩建:新增1个(2Y)。 本工程静态总投资约为512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为44万元、占总投资的0.86%。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工频电场、磁场)及噪声;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1)控制配电构架高度、对地和相间距离,控制设备间连线离地面的最低高度,确保电磁环境符合相应标准(GB8702-2014)。 (2)对于架空输电线路,严格按照《110kV~750kV架空输电线路设计规范》(GB50545-2010)选择相导线排列形式,导线、金具及绝缘子等电气设备、设施,提高加工工艺,防止尖端放电和起电晕;此外,架空输电线路经过不同地区时亦严格按照上述规定设计导线对地距离、交叉跨越距离。 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