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中医药综合大楼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中医药综合大楼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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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中医药综合大楼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益阳市赫山区萝溪路58号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省湘环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医院为了扩大服务范围,提高医院的诊疗水平,拟在医院新建中医药综合大楼的负二楼新增一台X射线能量最大为15MV的医用电子直线加速器,六楼新增2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简称DSA);同时在中医药综合大楼一层东南侧新建1处核医学科场所,使用核素F-18,日等效操作量为1.48E+7Bq,为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该场所使用PET-CT进行显像扫描;同时PET-CT拟使用3枚Ge-68校正源,其中1枚模型源,最大活度为9.25E+7Bq,2枚棒源,单枚最大活度为4.625E+7Bq。本项目中的直线加速器和DSA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6000万元,环保投资500万元,投资比例8.3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121-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