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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娄底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2-04-25 15:21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娄底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娄底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尖山寨

建设单位 

湖南省娄底市气象局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核工业二三0研究所

项目概况 

  为提高湖南中部特殊地形区和关键区灾害性天气探测时空分辨率,提高娄底暴雨预报准确率和强对流天气预警时间提前量,增强娄底地区监测预警服务能力,湖南省娄底市气象局拟在娄底市娄星区万宝镇尖山寨建设湖南娄底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建设项目。项目本次主要建筑设施有雷达塔楼、辅助楼、配电房及门卫,雷达塔楼设置新一代天气雷达系统1套,雷达塔楼高43.3m。雷达天线工作频率为2700MHz-3000MHz,峰值功率650kW,天线增益44dB。项目进场道路另行环评,不纳入本评价范围。

本工程总投资5812.9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5万元,占总投资的2.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对环境可能造成的主要影响:运行期的电磁环境;施工期的噪声、扬尘、废水、固体废弃物及生态等。

二、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电磁环境影响防治措施

雷达站周围控高要求:根据报告书计算结果,距离雷达发射中心1200m以内,控制要求为建筑物海拔高度不超过328m,距离雷达发射中心1200m以外不做控高要求。

项目雷达正常运营时,仰角范围为0.5~19.5°,只有在检修时才会出现仰角为-2°,在检修时雷达不产生电磁辐射。且设备设有断电自保护系统,当雷达工作仰角低于+0.5°,或高于+19.5°时,将自动断开发射机电源,从而保障雷达运行过程中对仰角范围的控制。

建设单位加强门禁管理,雷达系统工作场所,不得随意入内。

加强设备运行的维护、定期检查雷达设备及附属设施的性能。

2、生态影响:落实表土剥离回填措施,同步建设截水排水系统,施工完成后应及时进行植被恢复,优化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现场管理。

3、噪声:加强施工管理,夜间避免施工,采用低噪声机械,对施工机械定期维修保养。

4、扬尘:施工时合理组织施工,尽量避免二次扬尘污染。施工弃土弃渣应集中、合理堆放,遇天气干燥时应进行人工控制定期洒水。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管理,规范操作,以防止扬尘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对土、石料等可能产生扬尘的材料,在运输时用防水布覆盖。

5、大气:柴油发电机自带净化装置,厨房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

6、固废:施工期间产生固废主要包括建筑垃圾、废弃土石方及生活垃圾。

固废环保措施:建筑垃圾和废弃土石方按照城市管理部门的要求运至指定的渣土消纳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行期的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7、废水:施工期:施工期泥浆水经沉淀池后清水回用,不随意排放。生活废水经处理后出水水质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城市绿化及道路清扫用水标准要求,全部回用于雷达站的绿化,确保废水不外排,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水环境保护措施:采用地埋式生化处理工艺,再经过“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的深度处理工艺。

8、运行管理和宣传教育。①对当地群众进行有关环境宣传工作。②建立各种警告、防护标识,避免意外事故发生。③依法进行运行期的环境管理工作。④工程建成后需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等方式进行了公众意见调查,单独编制了公众参与情况说明。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发布后,至意见反馈截止日期,未收到与工程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湖南娄底新一代天气雷达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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