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医院新增钇-90树脂微球治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省人民医院新增钇-90树脂微球治疗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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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省人民医院新增钇-90树脂微球治疗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长沙市解放西路61号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人民医院(湖南师范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贝可辐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为拓展医院业务范围,提高医院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服务需求,湖南省人民医院拟在天心阁院区原核医学科(门诊楼6楼)和介入手术室3手术间(第一住院大楼1楼)联合使用树脂微球,用于肝癌的选择性体内放射治疗。 本项目在第一住院大楼1楼介入手术室3手术间新增使用Y-90、Tc-99m,为一处乙级非密封性工作场所。本项目Y-90树脂微球每周最多治疗2个病人,每年最多治疗104个病人。本项目Y-90树脂微球手术使用的核素为Y-90,每瓶Y-90树脂微球活度为3E+9Bq,每个病人最大用量为2.5E+9Bq。本项目使用的Y-90树脂微球来源为外购,药物到达医院后直接送至核医学科进行药物存储和抽取工作,然后送至介入手术室3手术间进行Y-90树脂微球治疗手术,接受手术后的病人将安排转移至介入病房进行留观。在Y-90树脂微球手术前的1-2周时,医院使用Tc-99m放射性药物(99mTc-MAA)用于模拟Y-90树脂微球在体内的分布,每个患者使用99mTc的最大用量为1.5E+8Bq,Tc-99m在核医学科进行药物存储和抽取工作,在介入手术室3手术间进行介入注射,然后回到核医学科接受SPECT-CT的扫描检查。 本项目总投资20万元,环保投资10万元,投资比例50%。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