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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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郴州市苏仙区青年大道与白露塘路交汇处西侧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东院门诊楼一层 |
建设单位 |
郴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本次改扩建主要在东院门诊楼一楼新建核医学科场所,使用核素为Tc-99m,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1.85E+7Bq,年最大用量为3.7E+12Bq,为丙级非密封源工作场所(该场所使用SPECT-CT进行显像扫描,该设备属于III类射线装置,采用登记表形式进行备案,不包含在本次环评评估范围中)。 本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2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18.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