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三博脑科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湖南三博脑科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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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三博脑科医院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医疗综合楼(一期)地下二楼放疗科、医疗综合楼(一期)一楼介入中心、医疗综合楼(一期)四楼手术中心 |
建设单位 |
湖南三博脑科医院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二三〇研究所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湖南三博脑科医院在拟建医疗综合楼(一期)地下二楼设置放疗科,新建1间直线加速器机房,在机房中安装使用1台电子直线加速器(属Ⅱ类射线装置)用于放射治疗(X射线能量10MV,电子线能量18MeV);拟在医疗综合楼(一期)一楼介入中心新建1间DSA机房,在机房中安装使用1台DSA(属Ⅱ类射线装置),开展介入手术诊疗;拟在医疗综合楼(一期)四层手术中心新建1间DSA机房,在机房中安装使用1台DSA(属Ⅱ类射线装置),开展介入手术诊疗。DSA的参数均为:150kV/1250mA。 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5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8.3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新增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新增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新增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