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阳县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祁阳县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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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祁阳县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湖南省永州市祁阳县人民西路322号祁阳县中医医院内科大楼(II期)一楼 |
建设单位 |
祁阳县中医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祁阳县中医医院于内科大楼(II期)一楼新建DSA机房、DSA控制室、DSA设备间、污物室、库房各一间,使用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机(DSA)1台(属于II类射线装置)设备参数为:125kV/1000mA。 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7.46万元,约占总投资的7.8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新增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新增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新增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