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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10-13 17:23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 

乾州新区世纪大道与建新路交汇处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建设单位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对门诊医技楼5F核医学科进行改建,改建后的核医学工作场所依旧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工作场所,采用99Mo-99mTc发生器(规格为0.5Ci)淋洗Tc-99m,涉及Mo-99、TC-99m、I-131三种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其中Mo-99、Tc-99m日等效最大操作量均为1.85×107Bq,I-131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3.7×108Bq);在门诊医技楼3F内窥镜科改建中型C臂机机房1间,使用1台中型C臂机,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在门诊医技楼3F介入科改建DSA机房1间,使用1台DSA,属于Ⅱ类射线装置在放疗楼与感染楼(原儿科楼)中间的空地上新建10MV直线加速器机房1间,使用1台10MV直线加速器,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2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15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及《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的相关要求。

3、制定新增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新增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将新增项目纳入医院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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