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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  时间:2020-10-09 09:21   【字体: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蓝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搬迁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地址:长沙市万家丽中路三段118号 

 邮    编:410019 

 联系电话:0731-8569809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蓝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搬迁项目

建设地点 

永州市蓝山县塔峰镇塔峰路32号蓝山县人民医院医技楼三楼介入室

建设单位 

蓝山县人民医院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重庆宏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建设内容:蓝山县人民医院拟在医院医技楼三楼建设1间DSA机房及其辅助用房,并搬迁1台医用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开展介入放射诊疗工作(DSA从医院内科楼六楼介入中心搬迁至新机房)。搬迁的DSA属于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4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5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的相关要求。

3、制定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按要求制定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蓝山县人民医院核技术利用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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