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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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X射线探伤室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株洲市石峰区田心路1号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厂区北边 |
建设单位 |
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核工业北京化工冶金研究院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中车株洲电力机车有限公司拟在原X射线探伤室南边新建一个X射线探伤室,拟购置1台定向CF-320型X射线探伤机和2台周向XXGHZ-3005型X射线探伤机(备用),将来预计购置1台最大管电压450kV、最大管电流30mA、功率4500W的定向X射线探伤机,该探伤机本次不购置。X射线探伤机在同一机房均不同时使用,且仅限于室内探伤。探伤室机房按管电压450KV、管电流10mA进行设计和评价。拟购置的3台探伤机和将来预计购置的1台最大管电压450kV的定向X射线探伤机均属于Ⅱ类射线装置。 本项目总投资7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80万元,占投资比例的1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严格按照《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规定,将辐射场所分为控制区和监督区,加强区域的管理,限制无关人员受到不必要的照射。 2、本项目的辐射防护应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的相关要求。 3、制定新增项目操作规程,修改完善辐射安全与防护相关管理制度,增强针对性和操作性。 4、做好新增辐射工作人员的放射性职业健康体检、个人剂量监测和辐射安全培训工作,建立规范的档案,加强档案管理。 5、按要求制定辐射环境监测计划,做好自主监测工作,确保辐射环境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