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厅拟于近日内批准《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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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核技术利用改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益阳市赫山区萝溪路58号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仲景楼负一层、老住院楼一层 |
建设单位 |
益阳市第一中医医院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北京中企安信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建设内容:在仲景楼负一层改建1间DSA机房,并新增1台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装置(以下简称“DSA”),主要用于血管造影手术,该设备属于II类射线装置;在老住院楼一层核医学科(原使用核素18F,日等效最大操作量:3.7×107Bq,为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新增使用非密封放射性物质99mTc,日等效最大操作量:7.4×106Bq。在新增核素99mTc后,该核医学科总日等效最大操作量为:4.44×107Bq,仍属于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场所活动种类及场所等级均未发生变化。 本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占总投资4.4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if !supportLists]-->1、<!--[endif]-->主要环境影响为电离辐射。 <!--[if !supportLists]-->2、<!--[endif]-->主要预防和减轻措施有: (1)辐射工作场所按照辐射防护要求设计建造,落实辐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分区管理,落实辐射防护及安全措施;场所门外设置醒目的状态指示灯和电离辐射警告标志,防止无关人员进入;辐射工作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并定期接受辐射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项目对周围公众和工作人员的辐射影响满足有关标准要求。 |